在二月時收到Karol的遊戲,要列出10件自己最想做的事。差不多過了一年,想要回顧一下。
(1)儲錢俾首期買樓
(2)電髮
(3)換傢俬
(4)買參考書
(5)開間cafe花店
(6)讀中大藝術系校外課程
(7)修完所有法式花藝課程
(8)轉工
(9)生仔
(10) 旅行,最好係歐洲
1)努力地儲錢,但還不夠俾首期,看樓的機會卻出現了,將會看隔鄰的單位。:)
2)電了髮,且快要打回原型了。
3)換了新的床鋪、窗簾和買了一張好型的、白色的電腦椅,很喜歡。梳化給貓貓抓得不能再坐,丟了。
4)參考書買了不少,小說則買了更多,而銀兩則……
5)還未有能力開店子,但也朝著這個方向努力中。
6)我想到退休後才能圓這個夢。
7)修讀了三分之二,暫停下來開始了新派簡約課程和花球課程。今年還會給兩對朋友負責教堂場地佈置的工作。
8)也是向這個方向計劃中,希望離這一天不遠。
9)有些事件不是自己要怎樣便怎樣,交給天父吧!
10)十一月到了日本旅行。計劃2007年頭也會再到日本,同伴與行程將會有很大分別。